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0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文汇
(安监总办〔2017〕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

《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已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7年第4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7年5月9日

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国家发改委等1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以下简称《备忘录》),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有效惩戒,督促 ……
继续阅读(剩余:90.13%)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3441120240829N
© 2003-2026 国资文汇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软著登字第1035889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