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2025年11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2025年11月修订)
发布日期:2025-11-1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上证发〔2025〕122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更好服务市场主体,促进指数化投资高质量发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修订形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2025年11月修订)》,现予以发布,并自2025年11月19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3年8月10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开发(2023年8月修订)》(上证发〔2023〕133号)同时废止。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2025年11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年11月19日

附件1

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第1号——指数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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