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证上〔2026〕549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行为,促进和保障董事会秘书积极履职,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行了修订。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5年4月25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393号)同时废止。
现将新旧规则衔接安排通知如下: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本规则第4.4.1条至第4.4.6条、第4.4.10条至第4.4.13条自2026年5月24日起实施。在此之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