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国企工资总额管理以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为纲领,以国资委《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39号)为落地细则,叠加2025年人社部等三部门《关于加大国有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激励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8号),构建了"三层政策支撑"体系。
一、工资总额确定的基本原则
一是效益绑定原则,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强挂钩,实现"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未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工资总额不得增长或适度下降;二是分类施策原则,根据企业功能定位(商业类、功能类、公益类)、行业属性实行差异化管理,破解"一刀切"难题;三是周期适配原则,推行3-5年预算周期制,替代传统"一年一核",适配行业周期性波动;四是倾斜优先原则,工资总额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