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随着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国资委令第46号)等一系列新规的出台,监管已进入“零容忍、全覆盖、深追究”的新阶段。
对于管理层而言,参与此类“名为买卖,实为借贷”的业务,无异于触碰了职业生涯和人身自由的“高压线”,将面临极为严厉的内部治理责任和法律责任。
内部治理责任:终身追责,一票否决
内部治理责任是国企管理层面临的第一道追责防线,其特点是追责范围广、力度大、无时限。
终身追责,不因离职或退休而豁免
根据国资委46号令,对融资性贸易等虚假贸易行为实行终身追责。这意味着,无论相关责任人是否已经调任、离职或退休,只要其在职期间的决策或行为被认定违规,都将被追究责任。
2.全链条追责,覆盖所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