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4日,证监会日前制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正式发布,自2026年5月24日起施行。作为首部专门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以下简称“董秘”)履职的监管规则,旨在厘清董秘职责范围、健全履职保障、完善任职管理、强化责任追究,立体化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行为。
这份监管文件自2025年12月31日公开征求意见起则备受董秘圈关注,历时近四个月,共收到意见建议259条。如今正式稿落地,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有哪些实质性变化?专职化后所面临的挑战是什么?过渡期如何安排?上市公司和董秘们又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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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变化速览
(一)信息披露:从“审查”到“关注核实”
正式稿删除了董秘对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进行“审查”的表述,对董秘的职责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