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证上〔2026〕550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创业板制度的包容性、适应性,更好支持优质创新企业发展,规范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行为,促进和保障董事会秘书积极履职,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进行了修订。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5年4月25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394号)同时废止。
现将新旧规则衔接安排通知如下: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会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