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企业国有资产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这是企业国有资产法施行以来的首次修订。
现行企业国有资产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了中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基础制度。
据介绍,修订草案修改71条、新增32条,共九章109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体制、明确坚持分类管理原则、健全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等。
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修订草案强调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为原则,健全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和内部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为解决所有权虚置问题,修订草案总结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专职董事”“派出董事”“国有股权董事”等制度的实践经验,明确建立国有股权董事制度,保障国有 ……
